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教学工作的关键在常规。为了更好地落实常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备课情况规定
1、学期初,任课老师要学习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新课程标准,弄清本学科的学习要求、教学指导思想。并在开学前备足一周课,开学前一天,教务处将检查备课情况。
2、认真钻研教材,明确全学期的教学任务。依据大纲、课程标准和教材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开学后第二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计划必须交到教务处。
3、定期研究教材教法。每月由教研组组织集体备课,对重点章节由中心发言人提出单元教学意见。集体备课要进行记录。学校将组织检查备课情况,学期结束把备课记录交教务处。
4、通过集体备课和个人钻研,弄清各课、各章节、各单元的教学目的(或目标)、任务、重点、难点、以及它们在整个学段、整册教材中的地位。
5、教师应深入钻研教材,掌握教材,按课时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包括课题、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时、教具、教学过程、课内练习和课外作业、板书。学校不定期检查,学期终将进行青年教师教案展。
6、教学过程不要只是知识点的罗列,要重视课堂教学结构的设计,要体现教法和学法的有机结合。课后要有小结,师生通过反馈,不断改进教法与学法。
7、不允许不备课就进入教室上课。发现一次,视为教学事故一次。
8、课堂需要讲解的例题,需要演示的实验,以及布置给学生的作业练习,教师应预先做过。
9、每学期结束,教研组长:
(1)对各科的教学测试结果进行定性的和定量的分析和评价。
(2)根据分析的结果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今后教学工作的意见。
(3)对学习有较大困难的学生要进行详细分析,并采取各种有效的办法,帮助他们培养学习兴趣,克服学习困难,提高学习成绩。
10、每学期末,教研组和教师都要写出全面的专题性的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各种经验总结都要归档存放。教师的经验总结要存放在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中,并进行不同形式的交流。
二、上课情况规定
l、按时上课和下课,上课中途不能随便离开教室。
2、教学程序严谨,努力提高课堂效率。充分利用课堂四十分钟,保证课堂的教学质量。
3、认真执行教案,努力贯彻备课意图,不应存有随意性.盲目性
4、要紧扣教学目的(目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5、面向全体,因材施教。既要照顾、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又要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得到发展,不放弃任何愿意学习的学生。
6、语言要准确,简明,力求生动形象,有启发性。语言教学使用普通话.其他学科也要逐步推广普通话。
7、板书要字迹工整,用规范字,简明扼要,设计合理。
8、穿着整洁,仪表端庄。
9、重视课堂组织教学,对违纪学生要及时提醒并加以制止。
三、作业布置规定
l、按照教学计划的作业规定和教学需要量布置课外作业。一般学生布置基本题,有余力的学生,可适量布置选做题。每学期初在备课计划中列出作业布置次数,学校将定期、不定期检查作业。
2、作业要及时收缴,批改,发回,评讲。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批改作业。批改要认真,正确。批语要恰如其分,以鼓励为主。
3、要记录学生作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评讲和分析产生错误的原因,并采取适当补救措施。
4、对学生作业要作恰当的评定,做好记录,作为平时成绩的参考。
四、辅导情况规定
1、辅导要注意信息反馈,及时掌握学习动态,辅导要及时,针对性要强,提高辅导质量,
2、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首先要鼓励他们增强学习信心、其次是给予学习方法的指导,还要耐心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的具体困难和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学习有余力的学生,要指导他们多学点知识,引导他们探讨一些问题,发展他们的个性特长。
3、对各类学生的辅导,都要做到目的明确,安排合理,讲求实效,防止学生负担过重。对成绩较差的学生要做到“五多”:课堂作业多巡视、多提问、多谈心、多与家长联系、作业多面批。
4、按要求辅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根据学生的特长,安排指导他们第二课堂学习,普遍掌握技能。
五、考试管理规定
1、命题
(1)各年级由教研组长组织学科依据教学进度进行交叉命题。各学科基础题占70%,中档题占20%,能力综合题占10%。各学科学生的及格率应不低于60~80%,教研组长应提前一周将速印原稿交缮印室。
(2)考试科目、时间与分值:
①月考:原则上
科目:初中:七年级语、数、外;八年级语、数、外、物;九年级语、数、外、文综、理综。高中:高一语、数、外、文综、理综;高二文科语、数、外、文综,理科语、数、外、理综;高三文科语、数、外、文综,理科语、数、外、理综。
分值:非毕业年级:100分/科,毕业年级:与中考、高考相同。
时间:以通知为准。
②期中考试与期末市区统考要求相同。
2、监考
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交叉监考;监考时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看书阅报,批改试卷。
3、收卷
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核对考生姓名、考号及座位号,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装订成册(月考、期中考试除外),做到不错装、不漏装、不倒装,密封后装入教务处事先准备的试卷袋中。然后由教务处统一编密码。
4、阅卷(月考、期中考试除外)
阅卷组长到教务处领取试卷,交叉阅卷,流水作业,合计总分,试卷阅完复查后未经教务处允许不得改动分数。
5、登分
由阅卷组长会同教务处工作人员到课件室登分,课件室按各年级组要求划线并输出各班成绩表。
6、存档
教务处将考试成绩按班分科排序存档。
说明:
(1)若监考教师在考试中擅离职守,错装、漏装、倒装试卷或在阅卷中出现严重失误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考试期间若无重大特殊事情不得请假。
六、听课规定
1、听课要学习他人长处和经验,不断提高自已的业务能力而勤于听课。
2、领导和教研组长不定时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年龄在30岁以下未带过高三的教师每月听课不得低于4次,31-35岁每月听课不得低于2次。
3、听课必须作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要清楚完整,要适当的提出优点和建议。要人人发言,言其所知。
4、组织听课后及时评课,即日听课即日评课。每学期末教务处登记公示。每学期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活动,全组同志都要听课。评课要诚恳认真,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教研组长要设专簿作好评课记录,交教务处备案。
七、请假、坐班规定
1、遵循学校有关请假制度,所有请假(包括出公差)都必须在教务处负责人处登记记载,以便发放津贴。
2、教师坐班,可以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共同提高。因此无课无特殊事必须坐班,尤其年轻教师。学校将定时不定时抽查记载、公示。
3、上班期间不准玩游戏。
4、子女家属不准到办公室玩电脑。
八、检查公示规定
1、上述所有规定都与量化考核挂钩,与个人教学质量奖挂钩,与教师续聘等切身利益挂钩,请老师们遵照执行。
2、为了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学校成立了教风督察队,检查公示各项规定落实情况。
3、发挥中老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通过各种形式活动,以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也要虚心好学,积极上进,发挥自己的优势,尽快成长为一名骨干教师。
2015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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