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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子之歌”书法社社团章程

2018年01月23日 11:25:25 来源:三中 访问量:826

“七子之歌”书法社团章程

一、本社团名称:“七子之歌”书法社

二、本社团的性质:书法社团是一个艺术类书法社团,是在学校统一领导组织安排下,由本校非毕业年级同学中对书法艺术有兴趣的同学自愿组成的一个非营利性学校学生课外活动组织。

三、社团宗旨

大力弘扬国学,繁荣校园文化,提高书写水平,增强艺术修养。

四、   社团机构

顾问:汪永平    彭晓阳    肖莉军    张跃川

指导教师:   朱峰  白晓松 

历任社长:张雅溶   尹心如   李文静

现任社长:王小嘉

五、 本社团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每次活动的人数清点;

  ()检查会员参加活动的落实情况;

  ()主持开展日常活动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处理社团其他日常事务;

  ()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活动时间:每周星期四下午第四节课开展活动;

  ()活动地点:书法室;

  ()活动内容:1、对会员进行书法的基础知识的讲解

  2、组织大家随书法的基本技法练习和参与社会实践

  3、组织会员参加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的比赛和活动

  ()活动形式:辅导与自主练习,交流与实践。

()活动奖励:对社团成员参加的比赛,优秀者由社团、学校或者相应部门给于一定的奖励。

七、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现就读于绵阳三中正式学籍;

  ()愿意遵守本社团章程;

  ()热爱书法,对书法有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社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提出申请;

  ()社团负责人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社团机构给予口头通知并填写会员信息表;

  ()由社团执行机构造册登记。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入社团自愿、退社团自由;

  ()不缴纳辅导费用;

  ()有机会参加学校或教育部门的相关书法比赛活动和演出。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认真学习社团指导老师传授的知识;

  ()向社团反映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自觉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社团的影响。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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